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训练场地正规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9-22 18:47
  • 招标信息区域:广东
  • 浏览次数10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训练场地正规化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碧桂园品清湖一号6街1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H2023SW00ZC029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训练场地正规化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78060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78060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

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训练场地正规化改造项目

1(项)

详见

采购文件

347806.01

347806.01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施工,施工期为4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采购包行业为:建筑业)的中小企业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企业资质:(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2)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2项目负责人:(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网页截图)(2)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凭证的复印件。3.3项目技术负责人:(1)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2)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凭证的复印件。3.4安全员:(1)拟派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网页截图)(2)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凭证的复印件。3.5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3)拟派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名,须提供岗位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复印件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凭证的复印件。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格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不得兼职。4.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8.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碧桂园品清湖一号6街14号

方式:现场获取,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碧桂园品清湖一号6街14号开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碧桂园品清湖一号6街14号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2.获取文件方式: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领购采购文件:(1)营业执照等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3)《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至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碧桂园品清湖一号6街14号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城南路127号汕尾边检站        

联系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尾出入境边防检查站0755-84495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碧桂园品清湖一号6街14号            

联系方式:熊小姐 0660-3212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小姐

电 话:  0660-321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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