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陆丰市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西19号商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581-2021-03264
项目编号:GDHH021-0313
项目名称:陆丰市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陆丰市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陆丰市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1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供成果文件,具体节点时间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至投标截止任意一个月开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2021年至投标截止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陆丰市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3日至2021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西19号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2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西19号商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陆丰市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西19号商铺
1、请各投标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下资料原件核查。(报名资料一式二份):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被委托人须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公司在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本公司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陆丰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地 址:陆丰市东海镇邻里政务中心8楼
联系方式:0660-826543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陆丰市行政新区运河路北侧东海大道西侧荣大滨河湾商住楼19号商铺
联系方式:0660-8116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660-8116988
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2日